台灣教師聯盟─聲援遭受違法解聘教師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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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3/08 上午10點
地點:監察院正門
主辦單位:台灣教師聯盟
主持人: 李川信
出席者:
台灣教師聯盟 蕭曉玲
解聘教師代表 黃魯光
台灣教師聯盟 陳彥宏
台灣北社 張葉森
公投護台灣聯盟 蔡丁貴
台灣客社 黎登鑫
台灣永社 黃帝穎

 

台灣教師聯盟─聲援遭受違法解聘教師記者會

 

台灣教師聯盟─聲援遭受違法解聘教師記者會(相片)
https://picasaweb.google.com/108532016897338116185/blMCiF#slideshow/

 

0308提案糾舉彈劾新北市教育局記者會後聲明
台灣教師聯盟陪同遭及人中學非法解聘之代表黃魯光老師,前往監察院提出糾舉彈劾新北市教育局,感謝仉桂美監察委員代表接受陳情受理。在此台灣教師聯盟呼籲新北市政府,在一個月內正式回應對於及人中學非法解聘案之處理方式及進度,否則台灣教師聯盟會為了教師權益及程序正義繼續周旋到底,並前往新北市政府發動進一步之抗爭。

在此感謝今日到場聲援之台灣北社張葉森社長、台灣客社黎登鑫社長、台灣永社黃帝穎理事、公投護台灣聯盟及自由台灣黨黨主席蔡丁貴教授,台灣教授協會和其他代表及社團,台灣教師聯盟再次感謝各位前輩先進之關心及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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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新聞稿
〔解職申訴有理,復職求助無門〕

新北市及人中學於2015年7月3日違法解聘6名教師,雖經教評會決議續聘,亦經由新北市申訴評議委員會裁定申訴有理,應當立即恢復公保身份及教師職務。新北市教育局卻放任及人中學漠視不理,僅以『依法行政,協調無結果只能司法訴訟』如此消極之方式回應,放任公文旅行長達半年以上卻無其他作為。為此於3月8號上午十點,台灣教師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北社、台灣客社、台灣社、公投護台灣聯盟等關心台灣教育之社團及解聘教師代表黃魯光,將前往監察院提出糾舉及彈劾新北市教育局局長龔雅雯和中等教育科科長王泓翔之訴求,期望負責新北市的監察院包宗和委員能夠承接此案。

甫發生董事會吞佔校產弊案的新北市私立及人中學,於2013年開始就以經營虧損為由違法減薪,2015年更以違反教師法之教評會,解僱6名服務20多年且年年考績皆為甲等之教師。依照教師法14-1及15條提出申訴後,經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認定申訴有理由,原措施撤銷。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32 條:『評議決定確定後,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評議決定執行,主管機關並應依法監督其確實執行。』結果是及人中學視法律為無物,新北市教育局應該有積極之行政作為卻任由公文旅行,時間長達半年以上,多次陳情與開協調會都沒有結果,卻要求受害教師自己訴諸司法訴訟途徑任令人民權益消失。如此放任、包庇與袒護學校違法,嚴重侵犯6名教師的工作權,新北市教育局局長與中教科科長顯有所謂「違背職務之行為」。

時下社會對於轉型正義這個議題日益了解,卻仍有及人中學罔顧法條將教師非法解聘的事件在發生。過去黃魯光老師曾向教育局及調查局檢舉校方董事會掏空案,教育局回函表示查無不法,幸好調查局追根究底才讓此弊案能夠進入司法程序。二月初黃魯光老師也已將書面資料去函監察院,台灣教師聯盟希望此次親至監察院所提之訴求能夠獲得包宗和委員接受,要求校方儘早恢復這些受害教師之職務與權利,阻止這種無程序正義更無實質正義之案件繼續在其他學校發生,更能夠喚起社會民眾對於行政部門的監督並提高公部門對自身責任之要求,作為日後轉型正義可參考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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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師聯盟一直以來都非常重視教師基本權益,也多次陪同遭到校方、公部門非法解聘之教師,爭取自身之工作權。希望教育體制可以更加完善,才能提升整體教育之品質,開啟台灣下一代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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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1.04.18

bulam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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