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呼籲 教育高官的「旋轉門條款」與「禁領雙薪」優先法案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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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高教工會2016年02月01日在教育部前要求吳思華部長能夠落實改革,以「周處除三害」行動劇的故事「提醒」吳思華部長,

要求他卸任前,​能夠「除掉下列三害」:

第一害,「教育部現任官員」。循著過去「長官的職涯路徑」,當前教育部官員在政策作為上總是偏袒私校經營者,形成官員與私校之間盤根錯節的利益共生關係。吳思華部長應發揮真正的領導能力,禁止當前官員未來到私校擔任門神,更應當儘快與銓敘部共同完成《公務人員服務法》的修改,明定教育部官員的旋轉門條款。再者,也應當修改相關退撫法案,建立月退俸與私校薪水二擇一的公平制度。

第二害,「當前的私校門神」。吳思華應以扣減獎補助款為政策手段,要求私校停聘從教育部離職後的官員

第三害:「思華自己」。吳思華部長應率先簽署「離職後不至私校任職承諾書」,以作為當前主祕、次長、司長、處長…等高官的好榜樣。

除吳思華部長之外,高教工會也會替主祕、次長、司長們等高官準備好承諾書,並且要求這些高官們都能秉持著「除三害」的精神,簽下承諾書,徹底斷除自己退休後至私校任職的可能性,也以此來提醒自己:當官不能忘卻最基本的社會公平與正義,可別老是想著自己的前程

工會同時呼籲今天(2月1日)上任的立法委員,把建立「教育高官的旋轉門條款」與「禁領雙薪」當成優先法案來處理!

工會的承諾書教育部並未派正式官員來接受,而是由警衛隊長來接承諾書!

高教工會表示,過去20年來教育部4名部長11人次的次長8人次司長與8人次的主秘等官員,在其離職後跑到私校擔任校長、董事或講座教授,這些人一方面領雙薪,另一方面又以自己的人脈關係,擔任「私校門神」的角色。且造成高等教育幾點嚴重的問題:

這是私校為什麼會不斷聘用「門神」的根本原因:教育部高官離職後轉任私校董事、校長或講座教授等職位,基於自身在政務體系所累積的人脈資源與聲望,影響評鑑與獎補助款分配的公平性。這些人不僅能應付評鑑,還與資源分配緊密相關。

教育部近年來關於私校的法案,一面倒的去除對於私校的管制與監督,導致教育公共性的喪失,例如退場或轉型的校產處置、土地變更增值稅的免除、私校董事可以支薪、乃至於分配「退場盈餘」、讓私校教師薪資與公校脫鉤等。這是私校高層與教育部官員利益結構下,傷害教育公共性

這些人在私校重複領取國家資源(退休俸與私校薪資),不但掏空國庫,且排擠了年輕學者的工作權。這是為什麼社會輿論嚴厲批評他們違背一般社會公義原則,形成世代的剝奪,可謂是「錯誤的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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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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