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記者證就不能拍警察?

嵌入:
文字-A A +A

 

請參考以上影片

2008/12/3 樂生抗爭

完整版本

 http://tw.youtube.com/watch?v=0QmdnjjqzXI

 

 

各位peopo的公民記者和網友大家好

 

我是一位23歲的研究生。作為一位公民記者,從116野草莓學生於行政院前抗議被驅離開始,到123的樂生抗爭,我常遇到一種情形:警察看到我在拍攝,就會過來我身邊粗暴地要求我出示記者證,如果不願出示,就要將我驅離社會運動的現場,將我隔離到警察築成的人牆之外。

 

為什麼沒有記者證的公民就不能拍攝警察?很可能的答案就是這會對警方不利。警察非常清楚,主流媒體的報導邏輯常只是補捉有效果的「新聞點」,但公民記者卻更有可能著眼警方執法時的濫權失當,以保護抗爭者的安全和尊嚴。警察恐懼公民新聞更多元的報導視角,因此他們總對公民記者粗魯地咆哮,甚至將其污名化為侵犯警察隱私的狗仔。但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公民記者可以制衡國家權力,他們可以讓警察的隱藏暴力曝露在公眾面前。

 

只是在現有制度下,公民記者的權利與安全並沒有被有效保障。當公民記者遇上國家機器時,受壓迫者的觀點仍然會被統治者的觀點壓制、吞噬。對此,有志於公民記者的朋友不能不有所覺悟,我們必須共同設法來解決此一困境!

 

By Rousseau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kjwang

剛剛上網查詢了一下關於「肖像權」在台灣受保障的方式。看來,在台灣的肖像權是屬於人格權的一種,民法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我認為,下次再遇到這種沒讀書不知道什麼是「肖像權」又只會嘴巴兇兇地喊「我有肖像權」的警察時,直接跟他說請他直接到法院主張他的肖像權就可以了。並提醒他請勿違反民法第195條文所保障之吾人身體、自由之權利。

在法院,這樣的監督如果可以被法官判定為「侵害警察人員的肖像權」,那我們要改革的對象,就又多一個法院了。

一般而言,公眾人物於公開場合所為,很難主張肖像權。反倒是拍攝者可以主張著作權。

警察人員雖非公眾人物,但其於值勤時間所行為,理應受公眾監督。吾人監督之對象亦為警察此一身份,而非個別警察人員之肖像。

我們完全不需要去準備記者証。法律並沒有說明有記者証才能攝影。去準備記者證反倒限制了公民記者的本意(人人可做記者),更甚者,模糊了是非(在台灣,不需記者證才能在馬路上拍攝)。

rll6725

請問署長:為什麼不可以?
街頭紀錄者集體採訪行動

集體採訪行動

■時間:12/10(三)下午2:00
■地點: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7號)

12月10號是世界人權日,但是,長久以來,台灣的警方在群眾請願、示威的場合,執行公權力的界線,卻越來越無所忌憚,視「法治精神」如無物,不要說陳情者會遊行的權利遭到剝奪,就連沒有參與群眾活動、在一旁默默紀錄報導的人,也遭到同樣的威脅。

去年3月11日,樂生蘇貞昌官邸陳情,大安分局以現場攝影、紀錄的人都是「假記者」為由,把包括苦勞網特約記者徐沛然、黃詩凱在內的所有的人一起逮捕、今年11月4日,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遭到警方逮捕、扣留;12月3日,在西華飯店外,當天遭到驅離的樂生保存運動陳情者,遭到驅趕,同時,苦勞網實習記者、當時執行「公民影音行動紀錄資料庫」工作的EM,遭到警方搶奪機器設備、與苦勞網特約記者蕭立峻一同遭到驅離;同一場合「影子政府網站」記者,也遭到自稱「松山分局分局長」的男子,與自稱「警察」的女子驅離。

除前述各種毫無正常理由的驅離之外,警方常在集會陳情現場,以要求身份證明或言語威脅方式對待紀錄採訪者,或者逕自隨意以現場員警的主觀認定,劃定「禁區」,粗暴要求現場紀錄採訪者離開。我們認為,前述作法十分不當,集會陳情現場的禁區設定,不應由警方以自由心證方式進行主觀判斷,否則將無限上綱限制人民關心紀錄公共事務的基本自由。

對於樂生院在沒有獲得古蹟指定、院民續住問題沒有妥善解決之前,台北縣政府就粗暴地動用公權力進行迫遷,我們認為,這是台灣政府重大的人權汙點,從同樣支持樂生保存運動與弱勢人權的立場來說,我們不認為我們比其他的人更有不被打壓的權利,與抗爭者一同被捕,我們甘之如飴;但是警方不問青紅皂白地對待在現場並沒有進行陳情動作的紀錄者,也採取相同的手段,莫非警方在公權力的行使上,拒絕接受任何的監督?

我們是一群在國家和主流媒體的定義下的「假記者」、「非記者」,但是今天來到警政署,我們要採訪警政署長王卓均,以下是我們的「採訪大綱」:

1.為什麼不能拍?哪一條法律規定,不是記者就不可以有了解、紀錄公共事務的權利?
2.在西華飯店外,驅離樂生陳情者、採訪者所依據的法條是什麼?
3.當天有未穿著制服、自稱「警察」、「分局長」的人員,執行驅離的動作,他們是誰?
4.站在西華飯店門外拿著攝影機拍攝,有什麼「危害」,必須遭到驅離?
5.警方對於「比例原則」的看法是什麼?
6.警方是否拒絕在行使公權力時,人民在旁紀錄、監督?

波麗士只是偶像劇

警察形象真的越來越不好耶
怪不得警察都很樂意讓偶像劇去拍攝,可以藉此美化他們
警察真的越來越糟,路上可以看到他們騎警車辦私事,併騎,越線,紅燈右轉!
真不曉得有甚麼單位是可以抓他們,不然他們越來越囂張!
我才不相信所有警察都守法!

阿高

警察的態度的確大有問題!
但是你在拍攝他們的時候有說明你的用意嗎?畢竟那邊的氣氛應該滿緊繃的,直直拿著攝影機拍,如果不說清楚當然會得到這樣的回應,拍攝前的溝通是很重要的

單車小賢

我認為發~記者證~反而會畫地自限,更具排他性,peopo會成為一個只有公民新聞記者證才可以發聲的地方!

從事街頭運動發表自己聲音的人民,上街頭也要帶國民身份證嗎?

報導的重點是警察的~鴨霸~
不是拍攝的公民記者沒有~記者證~

單車小賢

人民保母就連有記者證拿著攝影機的媒體記者都可以毆打,記者證並不是護身符。
重點是人權的漠視,有證件就受到保障嗎?

sadapeopo

我覺得陳順孝老師說的:公民記者為什麼要去需要記者証才能採訪的地方*
直得大家深思!

kino

公民記者的身份;許多沒有接觸媒體產業的人民其實都不曉得這個名詞!也不曉得公民記者是什麼!甚至有許多主流媒體的人員都不曉得什麼是公民記者?這個問題值的深思!也有許多公民記者採訪時受限於公民記者的身份,受到許多不平等而被拒決受訪的情形發生!若有製發公民記者證的可能,不曉得能不能讓這些情況獲得改善?

Brock @ Wiki

警察的惡行惡狀,等同中共的無新聞自由。

台灣就沒有新聞自由可言?

倘若新聞內容要是被你們這些警察控制的話,台灣的新聞自由不就完蛋了!

linkasd

這警察太囂張啦~
笑話!在公共場所是沒有
所謂的肖像權,他要拿哪一條來法辦壓

錄的好~
問問警察們 值勤時可以抽菸嗎!
上班時間可以睡覺嗎?

何謂記者證拿出來
拿健保卡給他去看醫生啦

kkb

在台灣是怎樣我不知道

可是在美國
只要在公共場合 拍照是沒有限制的

jb

那就人人手上都拿一台相機
看他們可以驅逐多少

別忘了 下次有行動 人人帶相機

探長

我是記者,分享個人想法--
不要沒事就去拍任何人的臉,不管是警察或一般的市民,要拍別人是要經過同意的,即使是記者,那種行為是-沒禮貌的,人家一看你的行為,大多都會認為-你是來"亂"的,除非你學狗仔偷拍(讓當事者不知道你在拍他),不然,請先表明你的身份及拍攝的想法,經被拍攝人同意後才拍,(要不,你就想辦法用高倍數的攝影機遠遠的錄囉!)

kjwang

很顯然的,這並不是「沒事」無聊去拍「人家」的臉。
很顯然的,這是在監督領以國民所繳稅金為薪水的「公務人員」之執勤情形。
警察人員若依法行事,完全不需擔憂這樣的監督,甚至應該歡迎這樣的拍攝,因為這恰可證明他們的確「依法行事」。甚至可以美化警察人員的形象,完全不需要使用虛假的偶像劇。

在監督公務人員這樣子的脈絡中,沒有禮貌與否的議題。只有監督是否得當的議題。

狗仔─一種以取人隱私謀利的職業。似乎只有在某些極端的情境下,狗仔偷拍的方式才能得到吾人的支持。譬如說,影響公眾利益,且無可能在公開場合中取得之事。例如在暴政之下獨裁者之行徑。

試問,台灣已經是由獨裁者暴政統治的國家了嗎?

若是,則吾人可能不得不採取偷拍,或高倍數攝影機遠遠的拍之方式。

若否,在台灣監督公務人員人民不需如此辛苦,台灣的民主法治允許台灣人民光明正大理所當然地直接監督。

楊小菊

我個人認為....
警察身為台灣人民的公僕,就有責任且有義務受到台灣人民的監督。
身為公務人員,就應該公開受人民檢視,並不能拿出憲法保障一般民眾的肖像權來當做擋箭牌,領國家薪水。穿著警察的制服執勤還可以這麼虎假虎威。
那豈不是說,中華民國總統也可以因為公民記者沒有記者證而拒絕受訪、攝影?

sadapeopo

行政院新聞局表示:不知道什麼是*公民記者*沒聽說過*公民記者*

建議peopo製發--*公民記者是什麼?*說帖.向全國各單位宣傳..

jwo

甚麼時候開始警察變的這麼漠視人權,現在的警察真是不是款

peopo是否該為公民記者製作公民記者證.......

sadapeopo

行政院新聞局表示:台灣沒有*記者證*.新聞局沒發過*記者證*.

所謂記者證是新聞事業單位自己發的*採訪證*
它只是代表該事業單位.

所以任何單位都可以自己製發所謂*記者證?*

jwo

peopo是否該為公民記者製作記者證
現在的警察真是不是款

jlarkin

什麼時候警察變得這麼囂張,看了真是一股火。

謝明海

請內政部出示相關法律,看看他憑什麼不准人民拍照。

今天不准拍警察,明天就會不准拍官員。

公權力的惡形惡狀就消失了不見了。

sadapeopo

請問警察大人
有記者證你們就沒*肖像權*嗎?

19

加入時間: 2007.09.18

Rousseau

加入時間: 2007.09.18
187則報導
32則影音
2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蔡衍明:買蘋果 讓他們認識我

2012-11-29
瀏覽:
3,158
推:
0
回應:
0

2012 歐巴馬勝選演說

2012-11-08
瀏覽:
3,032
推:
1
回應:
0

總理家人隱秘的財富

2012-10-27
瀏覽:
6,399
推:
0
回應:
0

The Rise of the New Global Super-Rich

2012-10-27
瀏覽:
2,534
推:
0
回應:
0

啟蒙者 陳少廷

2012-10-19
瀏覽:
3,354
推:
0
回應:
0

黎智英出售台灣壹傳媒

2012-10-17
瀏覽:
3,073
推:
1
回應:
0

Inequality and the world economy

2012-10-16
瀏覽:
2,160
推:
0
回應:
0

中國民族主義的兩大危險傾向

2012-09-28
瀏覽:
4,971
推:
1
回應:
0

關於香港國民教育學科爭議的反思

2012-09-28
瀏覽:
2,133
推:
0
回應:
0

一個香港中產的懺悔

2012-09-09
瀏覽:
2,381
推:
0
回應:
0

沒有記者證就不能拍警察?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927篇報導,共12,789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927篇報導

12,789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