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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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及服兵役的義務。但是一個下士洪仲丘之死,爆出了軍中黑幕,在非戰爭時期,居然曾有上千的役男死於非命,媒體也質疑難道這些役男的敵人是同袍?三萬人的怒吼,讓向來說個案不受理的馬總統也不得不跳出來說這件事他「管定了」。一個優秀青年洪仲丘的死,或許是社會的損失,但是誠如洪家姊姊所言,他是帶著使命而來,這也是洪仲丘的一個生命的價值。這個價值,能讓軍方不同層級的長官出面向社會道歉,讓軍中人權得以看到改革的曙光,也讓家中有年輕男孩的父母將來可以放心的把孩子送往軍中。

義務本身無害,但如果手中握有權柄的執法者的心態不正確,不但不重人權,也不在乎生命,這個義務就變成要「命」的義務。魔鬼士官長在整下屬的時候,雖非故意,但或許有即使整死了也無所謂的心態吧?在緬懷洪仲丘的燭光晚會上,聽已往生的役男蔡學良的母親所言,才知軍方有一套應付家屬的SOP流程,誣稱、假遺書、滅證…反正亡者又無法開口辯駁,只能任軍方指稱是這些孩子是思想灰色、受不了壓力……而自殺,家屬不能接受又能如何!這次如果不是洪家拒絕接受軍方的理由,號召這麼多人的響應,或許一段時間過去之後,又如之前所有的新聞一樣,逐漸被人們所淡忘。

正義也是需要多人的支持,才能發揮力量,同為憲法規定的義務,同樣有執法者打著「公權力」的大纛,卻濫用權力課徵的納稅義務,卻不是這麼的受到民眾的重視。許多男子當過兵、受過氣,所以洪案需聲援就可以感同身受、挺身而出,畢竟兵期較短。但是徵稅期很長,只要企業存在,或有收入,就免不了要繳稅,即使稅捐機關濫權課徵,大多數人也抱著「花錢消災」的心裡,不敢與政府對抗。筆者知道許多稅務受災戶,被萬年不死稅單折磨著,但卻無法引起社會的支持,難道賦稅人權不需公平與正義嗎?不,聲援役男,反正不會被盯上,聲援賦稅人權,卻可能成為下一個目標,或許,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稅災戶,卻等不到正義出現的原因吧!

服役及納稅都要依法,不代表官員就可以濫權執法,上千役男消失了,至到洪仲丘才得到社會的重視。那有多少稅務冤案的受災戶,還沉沒在社會的底層忍受折磨,做公益反被課上千萬稅的律師、股票變薪資被課稅以致妻離子散的科技人都還不夠,不知何時才能出現一個稅災戶中的洪仲丘,才能讓大家發現財政部及國稅局凌虐的真相?但筆者更希望,不要有這麼一天或這麼一個人,我們的稅捐機關就能自己發現侵害人權的真相,趕快改正,放稅災戶一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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